全椒个人商标续展代理机构可靠吗?

滁州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滁州荣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全椒个人商标续展代理机构可靠吗?

全椒个人商标续展代理机构可靠吗?

作者:滁州荣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5 08:12:35

对由于颜色的运用搭配出的特殊图形,往往滁州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就指定颜色注册。其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这种颜色搭配,会造成视觉上的近似,从而以颜色的指定,确定专用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达到了注册的目的。但应当注意的是,有些颜色是不能受到专用权保护的。比如薄荷糖通常用绿色作底衬;草莓味食品用粉色或粉红色作底衬;商名名称,尤其是酒名称,多用烫金色彩作装饰等等。指定颜色后,在注册与使用过程中,颜色的运用会受到诸多限制,值得谨慎考虑。

一、选择一家有商标代理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资质是商标代理公司办理滁州商标注册申请必备的,需要在中国商标局备案的。所以有这个资质是必备条件,没有的话就不值得相信。

二、需要准备个体工商户的资质文件和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了这些,再加上商标的样式,就可以着手办理申请了。

公司成立了,要注册商标了,怎么选择商标代理公司呢?

商标代理公司的代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公司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也有很多公司对商标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不了解,代理时也并不以专业服务为目标,所以在挑选公司帮我们进行滁州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首先,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中最为重要的前提,查询不能全部避开商标注册的风险,但是如果没有正确的商标查询,商标注册就会多了很多风险,就像是在碰运气,而且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长达一年半左右,企业如果知道这些,是不应该这样对待自己的商标注册的。查询是否专业可以通过商标代理人的分析来判断。

二、诚信。商标代理人再专业,如果不告知商标查询存在的问题,那么所有的查询工作都是徒劳的。如果近似查询的结果是无风险,那肯定没问题,如果近似查询的结果是有风险的,那么会给商标申请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再者,商标对于刚成立的企业来说,还是个陌生的事物,不晓得商标怎么注册,怎么使用,使用过程中又会有什么样的问题?因此,选择一个诚信的商标代理公司很重要。

三、敬业程度。有的代理公司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但是往往不提供商标知识给客户,服务流程也不是很到位。在这样基础上提供的专业性和服务往往是有问题的,那么一开始的选择就很举足轻重了,只有专业,诚信,敬业的商标代理公司才能祝我们的企业展翅腾飞,使我们的企业商标品牌之路越走越宽,越走越畅。

四、怎么选择商标代理公司呢?首先,最好是在商标局备案,其次,能提供专业的服务,良好的敬业态度,诚信的做事风格,这些都是选择优秀代理公司的水准。

滁州商标注册除了需要按常规的流程走之外,还要考虑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注册商标多久后能拿到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查怎么办?等等。但是如果了解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原则,您就会提高办事效率了。商标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简而言之,商标注册要结合资源原则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再次强调一下,未经注册的商标您同样也能使用,但您目前来说还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同时,您还得留心使用在先原则,如果有人使用和您同样的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哪怕在同一天申请的,在遇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时,这些原则就派上用场了。


 

上一篇:定远企业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琅琊区公司申请专利的作用是什么